最近看到很多人都在討論說,各個地區在開展新一輪的稅收優惠政策清理,很多地方的涉及稅收優惠的招商引資核定征收政策都已經開始陸續暫停。也有人在說全面取消核定征收了,是真還是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在想核定征收真的全面取消了?這份取消政策的文件在哪?還是江湖傳言?

其實早在2023年開始全國基本取消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核定征收。但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并沒有消失,目前仍然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主要為個體戶,那么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核定征收都已經被取消了,為什么個體戶的核定征收會繼續存在?主要有三點原因:
1.、核定征收有其法律依據,因為個體戶沒有建賬能力,可以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行核定征收;
2、個體戶的數量太多了,截止到2023年全國個體戶總數為1.14億戶,占整個市場主體總數的2/3以上。數量龐大導致一些基層稅務監管壓力很大,實行核定征收是簡化監管的一種方式。
3、絕大多數個體戶的規模較小,無法負擔一個會計人員的成本,個體戶老板也搞不清楚如何做賬報稅,實行核定征收,直接由稅務機關告訴你該交多少稅,不用個體戶老板去記賬報稅了,減輕了很大負擔。
起因是在年初召開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中,將查處違規返稅、招商引資違規“小政策”,打擊“稅收洼地”。但是具體該怎么做的政策還未并沒有出臺,各地還在觀望。來自市場上的財稅機構,濫用核定征收的政策幫一些高收入群體,降低稅負。加上自2021年起隨著國家進一步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各地稅務機關均對不同的行業、不同類型的企業逐漸取消或收緊審查核定征收,這才有了核定征收被取消的謠言。
其實清理稅收洼地,這不是一項新政策!早在2014年,就下發通知說要求地方全面清理。全國一陣整頓,但是很快又陸續出現,周而復始,經歷了好幾輪。稅收優惠這樣的公開政令,全國各地都在施行,肯定不是暗箱操作。它的出現是有合理性,也符合地方利益,所以取消核定征收政策的難度非常大。想理解這一點,就需要對稅收優惠扶持政策的核定征收園區有一定的了解。
核定征收園區的出現是因為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個地區與地區之間的發展出現了很大差距。為了促進地區的經濟發展,經濟發展滯后的地區,核定征收園區是用于經濟發展較慢的地區用來招商引資,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所以各經濟發展較慢的地區推出了核定征收園區招商政策,對企業稅收進行扶持,以一定的比例獎勵給企業,吸引高稅收企業入駐。
核定征收政策是我們經濟發展較慢或者是偏遠地區招商引資的常見的稅收優惠扶持政策。有各類減、免、退稅優惠。形成一套完整的核定征收稅收優惠政策,為招商引資提供保障,也鼓勵這樣的地方創新。除了稅收優惠,地方會在土地出讓、勞動力保障等方面給予優惠。各項政策中,稅收優惠無疑最為簡潔清晰、易于核算、便于宣傳的,地方政府用得最多,企業也最看重。
核定征收政策面向新注冊新入駐企業,沒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這些企業根本就不會來到當地注冊。簡單來說就是實行稅收優惠的地方核定征收園區,利用稅收優惠扶持政策吸引企業入駐到當地園區,有效的增加了當地的稅收收入。
那么核定征收對其他地方來說,算不算是不公平競爭呢?其實如果沒有核定征收園區的稅收優惠,這些新生企業原本就不存在,是核定征收政策促進了這些新企業,所以也就說不上是不公平競爭了!這些潛在的企業,從高稅率地方遷往低稅率地方,這給前者造成稅源損失。這種損失基于企業自主選擇,合理合法。也沒有規定說企業一定要在某地注冊納稅!
可能還有人要說,各地競相出臺稅收優惠政策,不就意味著國家稅收流失?但其實不然,稅收收入由稅基和稅率決定。稅率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降低,投資增加,稅基隨之擴大,稅收收入可能不減反增——這就是著名的拉弗曲線。以某地核定征收園區為例,這個核定征收園區地處偏遠地區,原來的只有不到十萬人,在核定征收稅收優惠扶持政策發布后,短短幾年時間,突然涌進幾千家企業,這些入駐企業,在當地注冊不僅給當地帶來了不小的稅收,還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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